辽宁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简介
辽宁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于1988年6月成立,该学会隶属于辽宁省法学会业务指导,常设机构设在辽宁省妇联,具体工作由省妇联权益部负责。按照学会的章程规定,学会由干事会为领导机构,每届任期为三年。干事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年召开一次有关婚姻家庭法律的理论研讨会(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到2002年为止已召开研讨会九次,换届三次,第三届干事会组成如下:
顾问:陈素芝,原系辽宁省人大副主任、辽宁省法学会会长。
总干事:邱立明,省妇联副主席
常务总干事:关淑兰,省妇联权益部部长
副总干事:冀凤丽,原辽宁大学法律系教授;
党志全,辽宁省委党校教授;
钱兴林,辽宁省人大内司委处长;
邵周竹,辽宁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
焦淑敏,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
谭 岩,沈阳鑫岩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秘书长:赵华明,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
副秘书长:曹晓曦,辽宁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
常务干事:张景文,辽宁社科院主任
刘宏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
蔡广健,辽宁省计生委政法处副处长;
黄立林,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
刘连珠,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组组长;
刘海涛,朝阳市公安局双塌分局;
刘庆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刘桂芝,铁岭市农发行营业部经理;
马本俊,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室主任;
张 丹,辽宁省妇联权益部主任科员。
干事:付 静,沈阳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王 贤,沈阳市法学会编辑;
王东坤,大连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
丁 慧,辽宁师范大学政法系讲师;
郭莹华,鞍山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韩显臣,鞍山市法学会秘书长;
王 莹,抚顺市妇联权益部长;
王桂清,抚顺市法学会秘书长;
李萌娇,本溪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卢 晶,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
林边疆,丹东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杨 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
路桂凤,锦州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高玉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
刘淑贞,营口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崔承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
王 环,阜新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赖淑珍,阜新县人民法院院长;
辽阳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宋凤英,辽阳文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乔玉芹,铁岭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李晓红,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室主任;
陈树高,朝阳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孙玉新,盘锦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王守芳,盘锦市法学副秘书长;
杨宝芝,葫芦岛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张 为,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
曲维东,沈铁中级法院审判员。
辽宁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曾对我省婚姻家庭状况进行过调查,对违法婚姻进行过专门的研讨,对婚姻法的修改进行过专门的论证,为婚姻法的修改、婚姻法学的研究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自学会成立以来,研讨会收到有关婚姻家庭法学方面论文一千多篇,评选出优秀论文五百多篇,有的论文水平较高,刊登在国家法律专刊上、参加过国家婚姻家庭法学研讨会的研讨。现在辽宁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有会员三百多人。
辽宁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的联系电话:024-22829769,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北大街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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