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一九八三年-->

一月

  27日至28日,省妇联召开辽宁省“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家庭表彰大会,命名表彰500名(个)“三八”红旗手(集体)和500户“五好”家庭。与会全体代表发出《倡议书》。

二月

  7日,省妇联转发全国妇联《关于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通知》并附郝建秀的批示。

  24日,省妇联发出《关于落实全国妇联1983年表彰“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五好”家庭的通知》。

三月

  1日,省妇联发出《关于动员妇女参加第二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通知》。

  6日,辽宁省妇联召开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大会。来自各条战线的2000多名妇女参加了大会。会上表奖了37名“三八”红旗手、17个“三八”红旗集体。省委书记徐少甫、省妇联主任王哲在会上讲了话。

  8日,省妇联与省政协妇女组联合召开各界妇女代表访问养错专业户苏玉兰茶话会。

  △ 《辽宁日报》发表了题为《做改革的先锋,当时代的强者》的纪念三八“社论”

四月

  1日,辽宁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遗弃残害婴儿若干问题的规定》

  8日省妇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卫生局、省计划生育办公室发出《关于广泛深入宣传贯彻〈辽宁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遗弃残害婴儿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联合通知》。要求在全民中广泛深入地宣传规定有关条文,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2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妇联党组《关于出席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报告》。

五月

  5日,团省委、省妇联、省总工会、省经委、省教育局、省卫生局、省文化局、省广播事业局、省科协、省文联、省体委、省商业局发出《关于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

  24日至25日,省政府召开辽宁省先进儿童少年工作者(集体)代表大会。会上表彰了329名先进工作者、171个先进集体,并代表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向受到全国表彰的49名先进工作者、8个先进集体发奖,向7·8万多名连续从事儿童教育工作25年以上的儿童少年工作者颁发了"园丁荣誉纪念章"。

六月

  3日至7日,省妇联召开了三届四次执委扩大会议二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书记处对妇联工作的指示和全国妇联四届七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讨论研究了妇联工作的方针任务和辽宁省贯彻全国妇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的意见,选举了56名出席全国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月

  20日省妇联党组向中共辽宁省委提交《关于认真贯彻中央书记处指示,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意见的报告》。8月11日,中共辽宁省委批转省妇联党组《关于认真贯彻中央书记处指示,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意见的报告》。

  23日至26日,以日本妇女会议议长长山下正子为团长的日本妇女会议访华团一行6人,先后在大连、沈阳、抚顺进行友好参观访问。

  本月中共辽宁省委任命郁文清为省妇联主任、党组书记,同时任命万军为省妇联副主任。

八月

  8日至11日,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丹东市召开家庭及私人联办园所现场会。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辽政发〔1983〕19号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家庭及私人联办托儿园所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交流个体办园所经验。

  14日,省妇联向各市(地)、县(区)发出《关于组织发动妇女积极参加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通知》

  29日,参加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57名正式代表、6名列席代表离沈赴京。中共辽宁省委领导孙维本等去车站送行。9月12日,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辽宁代表14日返沈。

十月

  6日至10日,省妇联、省教育厅和省托幼工作办公室在锦州市联合召开辽宁省农村托幼工作现场会。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交流了农村发展、巩固和提高幼儿园〈班〉的经验。

  13日,根据中共辽宁省委领导的意见,省妇联召开了省直部、委、办、厅、局领导人会议,由省妇联主任郁文清同志传达全国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参加会议的领导共50多人。

十一月

  1日至3日,省妇联、省法学会联合召开"婚姻家庭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系"专题讨论会。

  12日,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妇联、省军区政治部、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计划生育委员会14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中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8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张铁军就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月活动,发表电视广播讲话本月中共辽宁省委任命赵荣芳为省妇联党组副书记。

十二月

  7日,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召开首届年会,总结1983年工作,安排1984年工作。

  6日至9日,省总工会、省妇联、省托幼办、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在抚顺市联合召开厂矿企业托幼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交流了厂矿企业办好托幼园(所)的经验。

  15日,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20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妇联党组《关于传达贯彻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及今冬明春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

  22日,省妇联、省法制宣传月办公室联合召开电话会议,传达全国妇联召开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月现场会精神。

 

辽宁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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