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一九八一年-->

一月

  24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职工住房分配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男女职工享有同等分配住房的权利。

  26日,辽宁省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联合向各市地选举委员会(领导小组)、各市地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重视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并规定今后选举人民代表时,妇女比例应不少于20%。

三月

  4日,省妇联召开辽宁省妇女“四化”建设“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表彰大会。大会表彰了“三八”红旗手691名、“三八”红旗集体109个。

  8日,《辽宁日报》发表了题为《发扬为"四化"而献身的精神》的纪念“三八”社论。

  17日,辽宁省妇联第二期妇女干部学习班开学。学习班共培训市(地)妇联副主任、正副部长、县(区)妇联正副主任40名,学习时间预计3个月。

  4日至10日,省妇联、省农业局、省供销社联合举办妇女干部棉花生产技术学习班。

  15日,省妇联向中共辽宁省委提交《关于妇联组织办企业的报告》。

  15日至16日,省妇联召开市、地妇联主任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书记处对妇联工作的指示和全国妇联四届五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会议确定坚决贯彻中共中央书记指示,把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工作作为妇联工作的重点。

  29日,辽宁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托幼工作的决议》。

五月

  3日,团省委、省教育局、省文化局、省妇联、中国音乐家协会辽宁分会、省广播电台、省电视台联合发出〈关于转发团中央等七个单位〈为迎接1981年"六一"儿童节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12首儿童歌曲和3个儿童集体舞的通知〉的通知〉。

  10日,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发出《要移风易俗,勤俭办婚事的号召书》。

  11日,省妇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文联、省科协、省托幼工作领导小姐、省教育局、省卫生局、省商业局、省文化局、省体委、省青少年教育办公室12个单位发出联合通知,要求社会各方面积极响应全国妇联等5个团体的倡议,为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多做实实在在的好事,迎接“六一”国际儿童节。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发出《关于注意培养提拔女干部问题的通知》

  19日至20日,省妇联和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辽宁省儿童保教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有100个保教工作的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大会为3940名从事保教工作满25年的同志颁发了荣誉证书。

  23日上午,为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中共辽宁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儿童少年工作者座谈会。

六月

  “六一”儿童节期间,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长陈璞如发表广播讲话。要求求全省行动起来抓好儿童少年工作。

  13日,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调整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23日至26日以"美国妇女争取国际间了解协会"副主席多罗西·莱恩斯为团长的妇女代表团来辽宁访问。

  6月24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发出《关于成立辽宁省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的通知》并决定成立儿童少年文化艺术委员会和儿童生活用品委员会。

七月

  6日,省妇联向各市(地)、县(区)妇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和宣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的通知》。

  8月14日,省妇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青教办、省文化局、省教育川、行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城乡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月活动,把“五好”家庭的功向前推进一步。

八月

  17日,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儿童少年工作的决定》。

  18日至31日,应朝鲜平安北道行政委员会的邀请,辽宁省妇女代表团一行9人,对平安北道进行友好访问。

九月

  3日,省妇联向各市(地)、县(区)妇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儿童少年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9日,省妇联、团省委、省总工会、省青教办、省教育局、省文化局、省公安厅7个单位联合在沈阳召开家庭教育宣传活动动员大会。大会动员全省妇女把“好妈妈活动”引向“好家长活动”,把“五好”家庭活动更广泛地开展起来。

十月

  5日至7日,省妇联在大连市金县召开贯彻落实中发〔1981〕19号文件《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妇联党组〈关于两个会议情况及一九八一年妇联工作要点的报告〉的通知》经验交流会。各市(地)、县(区)妇联主任和托幼工作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并邀请各市(地)委部分县委主管妇女儿童工作的负责人及省总工会、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的负责人出席,共190人。会上,中共金县县委、本溪市妇联等9个单位介绍了经验。会后发了《会议纪要》。

十一月

  4日,省妇联召开台湾籍女职工代表座谈会。56人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大家就叶剑英委员长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9条意见进行了热烈讨论。

  16日,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向中共辽宁省委提交了《关于结婚大操大办不正之风的意见的报告》。

  18日,省妇联向全国妇联、中共辽宁省委送交《关于辽宁省马三家子劳动教养院女劳教人员情况报告》。

  25日,中共辽宁省委批转省妇联党组《贯彻落实中发〔1981〕19号文件经验交流会议纪要》。

  28日至12月2日,省妇联召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座谈会。

十二月

  4日,省妇联向各市(地上县(区)妇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1981〕86号文件精神的通知》(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城乡进一步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妇联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城乡进一步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通知精神,教育妇女群众过一个文明的新年和春节。

 

辽宁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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