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暨沈阳市“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
知识宣传周活动”宣传提纲

  这次由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人口与计生委、省广播电视局、省残疾人联合会七部门响应国家七部委的号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就是要通过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使公众了解和认识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全社会动员起来,尊重人类的生命,尊重对他人、对后代、对社会的爱,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一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和富裕美好的和谐辽宁共同努力。

  人口素质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兴旺。党中央和国务院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把“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确定为基本国策,是对古老的中华民族和蓬勃发展的社会主义中国的一个历史贡献。为此,我国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提高人口素质出做了明确的规定。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和残疾的一道重要防线,它已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

  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由于人们对婚前医学检查认识不足,我国婚前医学检查率开始呈逐年下降趋势,每年发生的出生缺陷新生儿至少有80万至100万,既每30秒至40秒就有一新生缺陷儿降生,问题十分严重,他们不仅给婚姻和家庭带来不幸,也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社会负担。

  一、 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的现状

  长期以来,婚前医学检查 作为降低出生缺陷、残疾儿童发生的一项重要手段,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作为一项重要目标纳入政府相关部门的目标责任管理之中,并在(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中作出明确规定。

  在(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中规定:“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到2010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要达到80%,农村要达到50%”。

  在(2001—2010年)《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中规定:“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到2005年要降至72/万;到2010年要降至70/万”。“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到2005年城市要达到98%,农村要达到86% ;到2010年城市要达到98.5% ,农村要达到88% 。”

  我省自实施婚前医学检查以来,婚前医学检查在保护新婚人群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社会矛盾和负担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多年来,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取得了可喜成果。“九五”以来婚前医学检查率一直呈上升趋势,2003年已达到92.6% ;并已接近《纲要》和《规划》的目标要求。

  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后,我省婚检开始呈下降趋势,由2002年的92.6%骤降至2004年的2.1%。 2003年四季度的实检人数比上年同期减少了近6万人。2004年全省有50多万新婚青年男女没有接受婚前医学检查。

  目前, 自愿婚检变成了不用婚检。自实行自愿婚检以来,婚检机构门庭冷落,先进的技术设备闲置和大批的医务人员转岗,造成资源的浪费。新婚登记的男女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婚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不进行婚检的危害性,把婚检变为一种负担,认为是否婚检无所谓。医生说:“现在是有病的不肯来,没病的不想来,认识不足的不会来”。

  二、婚前医学检查与疾病检出情况

  婚前医学检查可以发现遗传病和遗传缺陷方面的问题,对受检查者可以根据遗传学材料加以分析指导,这是优生的第一步;还可以发现一些不宜结婚的疾病,有利于男女双方及后代的身心健康;对检查发现的某些疾病,可以及时地处理和治疗,避免婚后的麻烦。

  婚检能查出哪些病?

  婚检首先针对的是遗传病,包括两大类:单基因遗传病和多基因遗传病。

  单基因遗传病有:红绿色盲,高度近视,先天性智力低下,多指(趾),先天性聋哑,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先天性眼组织缺损,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网膜母细胞瘤,白化病,血友病,成骨不全,马凡综合征,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多基因遗传病有: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唇腭裂,脊柱裂,先天性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

  此外,婚检还能检出许多常见而严重的传染病及性病,如艾滋病、各型肝炎、各种性病等。

  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前,我省婚检疾病检出率为7.75%。2004 年未婚检的50万名男女中有近4万人存在不同种类的疾病。其中影响婚育的4种主要疾病占72.64% ,其中指定传染病占 7.17%,严重遗传病占0.9% ,生殖系统疾病占55.08% ,内科系统疾病占9.49% 。尤其是生殖系统疾病占55.08% ,在指定传染病中有33.13%是性传播疾病。

  这种情况不仅使《纲要》和《规划》规定的婚检率和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的目标难以达标,而且势必直接影响家庭健康和婚姻幸福。导致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残疾儿童增加和出生人口素质降低的严重后果, 对国家和民族健康发展的影响更是不可低估。

  三、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2000年至2004年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04年比2003年上升11.2/万,比2000年上升20.2/万。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出生缺陷儿至少有80万至100万,即每30秒至40秒钟就有一个新生缺陷儿降生,人口出生缺陷占出生人口总数的4—5%以上。

  出生缺陷发生原因:一是出生缺陷的诊断水平提高,引起监测结果上升;二是出生缺陷的干预手段的缺失,导致出生缺陷发生增多。由于婚检政策的变化,加之社会对婚检作用的认识不足,近一年来我省婚检工作几乎陷入停顿状态,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由2002年的92.6%降至2004年的2.1% 。这一干预措施的缺失,不仅使对出生缺陷的干预失去了第一道屏障,还使青年男女失去了婚育前唯一一次接受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知识宣教和指导的机会。

  专家认为,照此趋势发展,大大增加了后代的患病几率,遗传性病残儿的患病率将在3至5年后明显增加。下一步七部门要 共同研究如何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引导工作,形成强有力的宣传舆论氛围和科学有效的工作指导机制;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全社会婚检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让广大新婚男女充分认识到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不进行婚检的危害。本着对个人、他人、家庭和中华民族高度负责的态度自愿自觉地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同时也欢迎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和个人,对婚前医学检查给予足够的关注和支持,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主办单位: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技术支持:沈阳市经济信息中心 沈阳信息港网络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