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闻单位供稿}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国家发改委批准全国妇联在北京长安街上建造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目前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已立项并投入建设,2008年奥运会前正式开馆。该馆是我国第一家以妇女儿童为题的国家级博物馆,是展示我国妇女儿童事业的重要窗口,是面向国际社会宣传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的重要渠道。为了丰富馆藏,切实做好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的文物征集工作,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民委、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征集中国妇女儿童文物的通知》(妇字〔2005〕17号)文件,共同向全社会征集妇女儿童文物。按照通知要求,辽宁省由省妇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民委、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共同组成领导小组并发出了《关于开展辽宁省妇女儿童文物征集工作的通知》辽妇通〔2005〕26号文件,开展辽宁省妇女儿童文物征集工作。征集小组办公室在省妇联,负责文物征集的日常联络和组织协调工作。文物征集[捐赠]的主要内容: 党和国家领导人为辽宁妇女儿童工作的题词,辽宁妇女运动、妇女工作和国际交流活动中有代表性的文献、资料、图书、图片、纪念品等物品; 反映辽宁妇女历史生活状态、地位、作用、贡献的文献、资料、图书、图片、字画、手稿、影像及标志性物品; 辽宁知名妇女、重要历史事件中所获得的金牌、奖章、奖杯、奖品以及使用过的物品; 辽宁各民族妇女有代表性的生活用品、民俗用品、民族特色用品、民族服饰、艺术品、纺织品、手工艺制作等; 反映辽宁各民族儿童生活、学习、成长的资料、图书、图片、字画、手稿、服装、玩具、用具等物品;辽宁儿童事业、儿童工作和国际交流活动中有代表性的文献、资料、图书、图片、纪念品等物品。 热忱欢迎省内外人士踊跃捐赠妇女儿童文物,提供文物线索。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接受捐赠或购买,并将以立公德碑、文物署名、颁发荣誉证书等形式鸣谢捐赠者。 向一切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
辽宁省捐征热线:024—23253008 辽宁省捐征传真:(024)23250095 辽宁省电子邮箱:ma_48118@hotmail.con 联系人:马 桦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200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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