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妇女儿童文物征集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06-8-24) (信息来源:东北新闻网)

辽宁省妇    联
共青团辽宁省委
辽宁省教 育 厅  文 件
辽宁省民    委
辽宁省文 化 厅
辽宁省文 物 局
辽妇通〔2005〕26号

  各市妇联,团委,教育局,民委,文化局,文物局: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筹建工作已全面展开。该馆是我国第一家以妇女儿童为题的国家级博物馆,是展示我国妇女儿童事业的重要窗口,是面向国际社会宣传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的重要渠道。为丰富馆藏,切实做好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的文物征集工作,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民委、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征集中国妇女儿童文物的通知》(妇字〔2005〕17号), 共同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妇女儿童文物。按照通知要求,省妇联联合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民委、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开展辽宁省妇女儿童文物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物征集的主要内容
  1、反映辽宁妇女历史生活状态、地位、作用、贡献的图片、文献资料、字画、手稿、影像及妇女文化的标志性物品;
  2、知名妇女、重要历史事件中妇女使用过的物品;
  3、各民族妇女有代表性的生活用品、民俗用品、民族特色用品、民族服饰、艺术品、纺织品、手工艺制作等物品;
  4、辽宁妇女运动、妇女工作和妇女国际交流活动中有代表性的文献资料、纪念品等物品;
  5、反映各民族儿童生活、学习、成长的资料、图书、图片、字画、手稿、习俗用品、服装、玩具等物品;
  6、辽宁儿童事业发展、儿童工作、儿童国际交流活动中有代表性的文献资料、纪念品等物品。
  二、文物征集的主要渠道
  1、通过各级妇联组织向广大妇女征集文物;
  2、通过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学校、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征集史料文物;
  3、通过社区、乡村征集民间文物;
  4、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文物;
  5、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向海内外征集文物。
  三、文物征集的主要方式
  1、接受捐赠;
  2、依法交换;
  3、购买;
  4、通过文物行政部门指定保管或者调拨方式取得文物;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四、文物征集的组织机构
    全国妇联与有关部委共同成立了中国妇女儿童文物征集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担任,副主任由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及相关部委领导担任。
为加强对我省妇女儿童文物征集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辽宁省妇女儿童文物征集小组,负责指导妇联系统及相关部门开展妇女儿童文物征集工作。征集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妇联,负责文物征集的日常联络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县(区)妇联要指定一名协调力度大、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本地区文物征集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地区的文物征集和信息反馈工作。各市妇联于8月30日前将市一级文物征集信息联络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上报省文物征集小组办公室。
  五、有关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是中国自古至今史无前例的伟大工程,不仅是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国家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为博物馆提供展览文物,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市妇联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文物征集工作落到实处。
  2、突出特色、广泛宣传。辽宁历史文化源远流长,辽宁妇女儿童的历史发展更是绚丽辉煌。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广泛宣传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真正把反映辽宁特色、最具代表性的妇女儿童文物征集上来。
  3、团结协作、形成合力。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的文物征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协调配合,群策群力,共同做好我省的文物征集工作。
  各市妇联文物征集信息联络员于9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有价值的妇女儿童文物征集线索上报省文物征集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马  桦
联系电话:(024)23253008、23250135转504
传    真:(024)23250095
电子邮箱:mahua@lnwomen.org
附:辽宁省妇女儿童文物征集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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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妇联               共青团辽宁省委

 

辽宁省教委               辽宁省民委

 

辽宁省文化厅             辽宁省文物局

      2005年8月11日

 

 

 


辽宁省妇女儿童文物征集小组名单

组  长:史桂茹      辽宁省妇联主席
副组长:马丽华      辽宁省妇联副主席
王  强      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
周浩波      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丰陌      辽宁省民委副主任
张春雨      辽宁省文化厅副厅长
组  员: 何晓光     沈阳市妇联主席
崔庆群     大连市妇联主席
王曲娜     鞍山市妇联主席
张  卓     抚顺市妇联主席
丛三阳     本溪市妇联主席
刘  彬     丹东市妇联主席
杨淑梅     锦州市妇联主席
张金枝     营口市妇联主席
蹇  丹     阜新市妇联主席
安素华     辽阳市妇联主席
王淑珍     铁岭市妇联主席
徐树范     朝阳市妇联主席
徐玉敏     盘锦市妇联主席
郑学琴     葫芦岛市妇联主席
李  光     共青团辽宁省委少年部部长
郭晓琴     辽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正处级调研员
闫向东     辽宁省民委文化教育处处长
吴炎亮     辽宁省文化厅文物处副处长
马  桦     辽宁省妇联办公室正处级协调员
办公室 主 任:      马丽华(兼)
办公室副主任:      马  桦(兼)

 

 

 

 

 

 

 

 

 

 

 

 

 

 


主题词:文物  妇女儿童  征集  通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05年8月11 日印发

主办单位: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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