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妇联主席 杨淑梅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给锦州百万农村妇女的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同时,基层妇联作为引领农村妇女发展的专业组织也面临着同样的机遇与挑战。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新的课题,我们妇联组织准备好了吗?妇联组织应该如何作为和发挥作用?我们对此进行了相关的思考。 一、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亟待探讨和解决的妇女问题 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面对“农业女性化”日趋明显的现状,我们是否找到了妇联组织的位置? 目前,在我国农村已逐步出现“农业女性化”现象,即农村男性主要从事建筑业、工业等第二产业,女性主要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研究所所长马晓河的一项研究显示,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妇女人数占农业从业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这一比例一直呈上升趋势,1990年,妇女占农业从业人员的52.4%,2000年上升到61.6%,近年上升趋势更为明显。在当前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的潮流中,约90%的农村妇女劳动力都没有离开土地或农村改做其它工作。因此,妇女在农村中的主体地位越来越突出。关于这一点,在我市农村也有明显体现。我市农村女性劳动力已占劳动力总数的六七成,一方面,农村妇女的发展受到相当程度的制约,在农村,存在着农村女性在资源占有、社会地位及影响力与其作为不相匹配的问题,存在着女性各种权利不能得到充分保障的问题。另一方面,农村妇女也正在成为农村生产建设的生力军,她们的作为推动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各级妇联组织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施展作为,必须研究现实的农村妇女工作现状,必须对“农业女性化”给予应当的重视、分析和对策调查。而客观上,“农业女性化”并没有引起我们太多的重视。我觉得这是开启社会主义新农村妇女工作创新局面的钥匙,当然从另外的角度看,也可以视作影响甚至阻碍下一步工作的“瓶颈”。 (二)面对农村女性民主参与水平处于弱势的现状,我们是否找到了农村维权的重心? 多年的维权工作实践让我们各级妇联干部形成了这样的共识:政治权利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最根本的方面和内容。农村女性进入村两委班子,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不仅是农村女性自身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不可少的要件之一。在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中,尽管各级党委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各级妇联组织也花了很大的精力,大多数的女性参政意识也较强,但选举的结果仍不尽人意。目前存在着农村女性进村两委会班子比例较低的现状,我们最近搞的一次农村基层女干部情况调查显示,我市共有1137个行政村,有1162个村党支部,女性进村支委班子的为456人,占村级党支部的39%,其中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有24人,副书记25人,女支委748人,占支委总数的15.8%;女村主任数23个,副主任10个,女委员1139人,占委员总数的25.6%,女性进村委班子的为819人,占行政村总数的72%。这些数据表明,农村女干部的配备率相对较低,最后一组数据则表明,尽管农村女性民主参与较之从前大为改观,但相比较100%行政村有女性进“两委”的目标还存在着28%的差距。除此之外,目前还普遍存在着进两委的农村女干部主观参政意识较差、理论水平较低、随声附和较多的情况,而普通农村妇女对自己的民主参政权利普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主动争取政治权利的实现更是无从谈起。面对这种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相匹配的农村女性参政现状,我们是否认识到这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呢?! (三)面对农村妇女对基层妇联组织缺乏归属感的现状,我们是否找准了创新工作的定位? 归属感是指团体中的成员都有隶属这个团体的感觉。这种心理产生是由于人的本性需要所致,即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渴求他人的友谊,得到他人的承认;个人的能力、才华的展现需要在团体中得以实现。妇联组织的优势在基层;妇女群众的最大需求在基层,党和政府对妇联组织的期望也在基层。农村妇女的作用与贡献,需要在妇联组织中得到认同与实现,但是,长期以来,农村基层妇联组织活动普遍存在着上级抓啥干啥、抓谁谁干、不抓不干的被动工作局面,因而在活动中出现上面轰轰烈烈,基层冷冷清清的状况。即使基层组织活动声势不小,妇女群众的参与热情仍然不高。从情感上,妇女群众对农村基层妇联组织服务需求的期望值并不高,而且对自我组织的归属感产生缺失,妇联组织的工作与活动主体相游离,妇联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都打了折扣。如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难得历史发展中,增强农村妇女对妇联组织的归属感,是否可以把它看成是我们基层组织建设中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 二、产生上述三个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改变农业从业人员结构,“农业女性化”成为现实。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农业女性化”现象在农村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究其原因有二,一方面,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男多女少”的态势,男劳动力外出打工从事建筑业、工业等产业,妇女在家留守;另一方面,对于已婚农村妇女来说,科学文化素质偏低、家庭中扮演的角色及传统等因素也限制了妇女的劳动力转移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另外,一部分素质较高,且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妇女也本着多者兼顾的原则,主观愿意在本地求得自身价值的体现。由此可见,“农业女性化”既有客观及消极因素的影响,又有主观积极因素的潜力。 (二)农村女性参与农村事务管理受到内外因素影响,政治参与程度不理想。 一是农村女性自身素质影响民主参与能力。由于受传统教育观念影响,女性整体文化程度不高,导致她们参与村务管理的能力相对受局限,存在一定程度的“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农村女性对民主权利的重视程度不够。大多数农村妇女对如何行使民主权利的认知不充分,存在随意跟风思想,“你说什么我跟什么”,凡事随大溜。三是传统的性别观念根深蒂固。在整个大环境上,“男主外女主内”、“头发长见识短”观念依然占主导地位。周围群众甚至有些干部都认为女性应该“相夫教子,耕田务农”,且女性自身也存在自卑、依附、服从等心理弱势,缺乏自信心。四是女干部后备力量不足。大多数素质高的年轻农村女性通过求学或劳动力转移的方式走出农门,致使农村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的中年甚至老年女性成为家中主要劳动力,这不仅造成现有的农村妇女干部年龄普遍偏高,且造成农村女干部后备队伍年龄结构的断档、缺失,因而出现选拔农村女干部时找不到合适人选的尴尬。 (三)农村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还存在漏洞与盲区,基层组织作用发挥的不到位。 妇联基层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是妇联组织开展工作的命脉。工作开展的好不好与组织网络运行的态势是否良好有直接关系。农村基层妇联群众组织受组织形式单一、旧有体制干扰等原因制约较多。在近期搞的基层妇联组织基本情况的调查中,反映出很多问题:各级妇联组织都存在着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农村妇代会和社区妇联,经费尤为短缺;乡镇妇联干部兼职过多,全市124名乡镇妇联干部中,兼3职以下的48人,兼4职以上的13人,工作业务繁忙,妇女工作投入少,导致妇女工作开展不畅;协管力度不够,各级妇联协管意识差,影响了妇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制约了妇联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妇联干部“角色认知”出现错位,基层妇联在如何围绕中心开展妇女工作上角色把握不准,存在严重的“角色错位”现象,有些妇联干部由兼做计生工作变成专做计生工作,这种情况的产生导致基层妇女工作弱化,使一些基层工作流于形式。而这种弱化就从组织本身降低了对普通群众的号召力和吸引力,从而造成妇女对组织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和“农业女性化”等现象的出现,促使我们妇联组织在及时总结经验的同时,必须展开积极的探索,我们应该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上级妇联对基层妇联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整体要求和服务“三农”实际出发,从更多层面上下功夫,在“生产发展”中创佳绩、在“生活富裕”中建新业、在“乡风文明”中作贡献、在“村容整洁”中显身手、在“管理民主”中有作为。 三、 我们的对策和设想 (一)赋予主体活动新内涵,科学统筹城乡发展,提升改善农村女性发展环境水平。 在以往的工作中,我们的“双学双比”活动、“农村妇女维权”工作、“十星级文明户” 评比活动,在推动农村建设与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将赋予这“三大主体”活动新的内涵,以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带动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激励农村妇女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为着力点,坚持“城市农村统筹,外输内转结合,创业就业并举,培训维权齐抓”的工作思路,建设“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信息服务、合作经济、扶贫救助”五个服务平台,按照“重心下移、互动联动、抓点带面、统筹推进”的工作方法,实现“城乡互动、统筹发展、共同进步”的妇女工作格局。 遵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要求,我们的“双学双比”活动将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以城促乡”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城乡帮促”活动,加强农村经济研究机构、城乡女企业家、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城乡中介机构、贫困农村女性之间的联谊、互动,更积极地为农村妇女发展在资金、信息、技术、组织等各方面给予保证和支持;围绕“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的要求,以和谐家庭建设为主题,赋予“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新的内涵,开展适合农村妇女和家庭的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积极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引导农村妇女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将“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科学教子观念深入渗透到农村妇女群众中,继续办好农村家长学校、母亲学校,推动完善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工作要围绕“民主管理”和普通妇女群众各项权利的要求,注重源头维权,继续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民主参与意识。继续加强基层农村妇女“一线制”维权网络建设,充实“家庭纠纷调解员志愿者”队伍,维护妇女利益,反映妇女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为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扩大基层组织覆盖面,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提升农村妇联活动的文化和品位。 在过去的工作中,在农村激活传统领域,拓展新兴领域,创新组织模式,成功控索出“1+X”,即“妇代会+农研会(产业协会)”等组织建设新模式,将基层组织与示范基地融为一体,打造出“一乡一帜、“一村一品”的特色工作,为基层活动创造了良好的载体。今后,我们将继续扩大农村基层妇联活动的有效载体,使农村基层妇代会由过去传统单一的村妇代会向民营企业、产业组织、劳务输转聚居地延伸,并且通过有针对性的基层干部培训、确立明确的工作目标等方法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有文化、有品位的基层妇联活动。 在原有活动的基础上,我们将酌情举办“城乡女性联谊”活动,通过这一平台加强城乡互动,可以按照职业划分、产业划分来进行交流,举办针对城乡女干部、女企业家、女文化工作者、家庭主妇等的专场联谊活动,也可以按照产业分工,搭建起不同行业妇女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的桥梁。但也可以不拘形式,不拘话题,不拘人员进行交流。通过这一灵活的方式,加强城乡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加深彼此的了解,学习彼此的长处。举办“城乡家庭互动”活动,比如互相体验生活活动,在体会现实差异的同时,寻找生活的共识。举办“文明家庭读书讲座”、“读书用书好家庭评选”、“环保家庭”等活动,将文化与品位教育融入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当中,注重提高活动的质量,重视活动的效果,通过寓教于乐的活动将妇女群众吸引到组织中来。 (三)增强基层组织服务意识,全面拓展素质培训,提升新型女农民可持续发展能力。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培育新型农民。农村妇女劳动力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力量,妇女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基层妇联组织要增强服务意识,开阔视野,全面拓展素质培训的范围,充分利用各类学校和培训基地,加强对农村妇女的培训工作。今后,农村妇女的培训工作将集中在实用技能培训和角色应对培训。一是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精英的高级培训。科技致富女能手、各类女能人、女农民经纪人等是培训的重点对象,要通过“双学双比”协调小组下属的农广校、市教委下属的教育培训中心等机构加强对农村女能人、女经纪人、女农民技术员等科技含量高的实用技能培训,使其成为新农村建设中妇女的中坚力量。二是加强对普通农村妇女的实用技术普及培训。角色应对培训是针对农村妇女在思想意识方面普遍缺乏角色感的特点进行的一种素养培训,这是锦州市妇联的一个创新理念,今后基层妇联组织将在这方面开办角色应对培训系列讲堂。对 “双学双比”活动参与者,重点进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宣讲及经营管理方式、方法学习的培训;对农村基层女干部,重点进行加强行政职业能力等方面培训;对家庭主妇,重点进行文化知识、《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常识、卫生保健知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家庭美德等方面的培训;对母亲,通过家长学校、母亲学校,重点进行“科学教子、以德育人”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广大妇女懂得传承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善良、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的重要性,并成为有文化、懂技术、讲公德、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 在进行培训的同时,我们将在搞好“项目进家庭”活动的同时,加强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推动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就业和创业,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构建劳务供需信息交流平台,促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继续巩固农村贫困妇女的救助网络,通过实施“贫困母亲救助”、“春蕾计划”等项目,帮助贫困妇女解决生活困难,引导贫困妇女脱贫致富,降低农村女童失学率,为妇女群众提供服务,推动妇女在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实现新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妇女工作应当注意把握四个重点环节: 一是工作的连续性。新农村建设绝对不是搬倒重来,而是农村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新的历史时期的继续和发展,那么就要求我们要对过去的农村妇女工作进行理性思考,汲取以往农村工作的宝贵经验,摒弃不利于时代发展的糟粕,在思考中完成扬弃和传承,同时,创新工作思路和载体,赋予传统工作以新意。 二是工作的渐进性。新农村建设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一个扎实工作的过程。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妇女工作也要规划中长期目标,不可能也不应该一曝十寒。这就要求我们在策划、安排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妇女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围绕大局,切合实际,发挥组织优势,扩大基层组织网络的覆盖面,逐步推进,延伸工作触角。 三是工作的针对性。新农村建设的终极目标是尽快的使农民富裕起来,让农民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因此新农村建设不仅不能一刀切,更不可切一刀,需要我们因地制宜、因情制宜的开展工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一乡一帜、一村一品”是我们在长期的工作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我们将继续围绕这一特色工作经验,做好传承与细化,因村、因乡,甚至因户制宜开展工作,以工作的针对性推进和保障工作的实效性。 四是工作的人文性。今后的农村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农村妇女的需要、需求放在工作首位,以此作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同时,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面对的农村妇女发展问题,尽妇联所能,认真研究“农业女性化”现象,充分发掘和利用积极因素,提升农村女性的整体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型女农民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文氛围与条件,特别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实用技能培训与角色应对培训,实现农村妇女的“内外兼修”,使农村妇女成为好村民、好母亲、好妻子、好女儿、好儿媳等。同时还要加大维权工作力度,为农村妇女生存与发展提供法律指导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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