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维权联席会举行“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制宣传年’活动启动仪式”
(更新日期:2006-3-9) (信息来源:辽宁省妇联)

  38,辽宁省维权联席会在辽宁会馆举行了“辽宁省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制宣传年’活动启动暨省妇联妇女法律帮助中心成立仪式”。来自省维权联席会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维权志愿者和省妇联机关干部参加会议。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峰、省妇联主席史桂茹出席会议,会议由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唐俊杰主持。

会上,省妇联主席史桂茹通报了2005年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情况及2006年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主要任务。来自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省民政厅等省维权联席会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了大会发言。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峰作了重要讲话。

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峰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着眼于构建和谐辽宁和实现全面振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儿童保障事业,从代表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重要性,更加自觉的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解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作为一种政治责任,放在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优先地位,采取切实的举措,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消除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真正促进全省妇女儿童平等的占有发展的资源,分享发展的成果。要以“法制宣传年”活动为有效载体,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要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从源头上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依据,二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做好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三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打牢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基础。要多策并举、综合治理,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做实、做细,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社会矛盾,及时解决特殊群体中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要着力解决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维护妇女儿童生命财产安全。

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峰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维权联席会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开创我省维权工作新局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保障事业的领导,以“法制宣传年”启动为契机,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抓紧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落实意见,积极采取行动,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创新工作形式和载体,及时发现和解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为完善地方立法和促进依法保障工作奠定基础,努力推进我省维权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主办单位: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技术支持:沈阳市经济信息中心 沈阳信息港网络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