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妇联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更新日期:2006-1-13) (信息来源:辽宁省妇联)

各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辽宁省妇联200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2006112

 

 

 

 

 

辽宁省妇联2006年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省妇女“八大”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省妇联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和省政府第四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全省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辽宁的工作大局,以全面实施“两法”、“两纲”为中心,统筹兼顾促进妇女发展、立足家庭推进社会和谐、强化机制依法维护权益、注重创新增强组织活力,不断推进妇联工作社会化、群众化、项目化,组织动员全省妇女为辽宁“十一五”的良好开局做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提升女性素质和发展能力,团结带领妇女为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建功立业

(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增收致富项目进家庭”活动。以培养新型农民为目标,以帮助农村妇女增加收入为重点,坚持重心下移、互动联动、抓点带面、统筹推进,努力构建教育培训、项目推介、科技示范和资源保障四大支撑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增收致富项目进家庭”活动的扶持力度,逐步建立省项目进家庭活动示范基地;与省农科院联合实施“巾帼科技致富示范工程”,建立省妇女科技培训基地;深化与有关部门开展的“少数民族妇女增收致富示范行动”、“增收致富美化家园”活动。拟于年初召开全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工作会议,表彰一批在增收致富项目进家庭活动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适时召开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县(市)区妇联主席工作会议。

(二)拓宽渠道,大力促进城镇妇女创业就业。积极宣传落实政府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信息、培训等服务,开展全省妇女创业计划征集评选和创业实践系列活动;继续运作“巾帼再就业资金”;扶持和鼓励手工制品商会组织各类展洽活动,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促进手工制品业发展;培育和建立省妇联就业再就业培训安置基地,提高妇联系统家政服务的管理水平,创建家政服务品牌;总结宣传基层妇联带动妇女创业就业的经验。进一步深化巾帼建功活动,促进创评活动健康发展。

二、以“和谐家庭”建设为重点,引领妇女为构建和谐辽宁作出贡献

(三)广泛开展和谐家庭系列活动,打造家庭建设品牌。以和谐家庭建设为主题,深化各具特色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拟在“三八”节启动全省和谐家庭创建系列活动,于第三季度评选表彰一批“和谐家庭”;深化“百万家庭上网工程”,逐步建立“百万家庭上网工程”示范基地,开展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网络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家庭成员学习新知识、适应新时代的综合能力;深入实施创建“平安和谐家庭”系列活动和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活动,以“构建和谐辽宁,共建平安家园”为主题,实施“千万家庭学法用法行动”、“千万家庭防犯罪、促稳定行动”和“千万家庭反暴力、讲平等行动”,组织妇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妇女儿童思想道德水平。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在广大妇女中积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开展辽宁省第三次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及时把握新形势下妇女在思想观念、利益需求方面的新情况,增强妇女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百万家长教育工程”和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制定“十一五”家教规划,省市联动开展“送家教知识到基层百县(区)行”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标兵和示范基地,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五)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增强妇联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拓展妇联宣传工作平台,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多渠道向妇女宣传社会,向社会宣传妇女和妇女工作;在“三八”节举行大型颁奖活动,表彰全省第五届“十大女杰”和在各个领域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带动妇女在振兴辽宁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新的业绩;健全宣传工作机制,精心打造宣传品牌,不断提高妇女发展的社会关注率和妇联工作的公众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关心妇女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以“法制宣传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力度

(六)强势宣传,促进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政策的普及。开展“法制宣传年”活动,依托党校、社区,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主流媒体,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活动。积极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制定妇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大赛,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源头参与,完善维权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省人大参与辽宁省《实施〈妇女法〉办法》修改前期工作,与省信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妇联系统贯彻信访条例实施办法,加强妇女儿童信访工作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逐步完善妇女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机制、社情民意表达机制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八)动员社会力量,救助贫困妇女儿童。继续开展“爱心救助特困母亲”活动,为特困母亲送技能、送项目、送健康,进行法律援助,上下联动,为特困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省妇联拟在“母亲节”期间实施“贫困母亲救助行动”,动员全社会关注特困母亲,开展爱心救助。

(九)搞好“两纲”中期评估,推动省第四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认真贯彻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协助政府抓好“两纲”中期评估,推动 “两纲”中重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两纲”终期目标的全面落实。抓住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将要换届的重要机遇,积极推荐优秀女干部,主动配合党委和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

四、突出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妇联组织自身创新发展的活力

(十)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工作覆盖面。要树立全会抓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识。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积极争取党委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同步实施。进一步发挥妇联团体会员作用,加强对各类联谊组织的指导。继续抓好基层组织“三级五好”创建活动,年末将表彰一批“三级五好”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争先创优机制。

(十一)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双五能力”。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不断加强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制定新一轮干部培训规划,建立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教育培训、学习考察、实践锻炼等措施,加大干部培训的力度,并逐步推动将妇联干部培训纳入党委组织部门的培训计划;加大妇女理论研究和调研力度,通过研讨、论坛等形式,组织妇联干部、专家学者针对当前妇女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妇女发展的现状与需求进行深入探讨,对妇女运动基础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对策研究,切实提升妇联组织和干部队伍的能力。

主办单位: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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